据新华社电 记者10日从民政部救灾司获悉,根据新疆洛浦地震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3月10日8时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前方工作组直接转为四级响应工作组,继续在地震灾区开展工作。
3月9日6时50分,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发生6.0级地震, 震源深度30公里。截至3月9日20时,洛浦6.0级地震造成阿克苏、和田地区15县(市)和农一师10个团场(单位)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7万人,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8600余间,大量房屋损坏,部分学校、乡镇卫生院、蔬菜大棚、防渗水渠不同程度受损。
地震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地震灾区了解灾情,协助地方开展救灾工作。目前灾区交通、通信、电力和供水设施运转正常,没有学校停课和医院停业,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