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两男子无故砍伤他人。日前,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程某有期徒刑各一年。
去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孙某、程某在黄山某酒吧一楼第三层卡座上喝酒,而此时被害人何某、王某等人也在一楼第二层卡座上喝酒,双方互不相识。期间,何某等人感觉有人将酒水泼洒到他们身上,便站起来盯着第三层卡座。
坐在第三层卡座上喝酒的孙某等四人看见此情景,从酒吧外的一辆面包车内每人拿了一把砍刀冲进酒吧后砍向对方。经法医鉴定,何某伤情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