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低工资调整不低于13%
2012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答记者问:
每年最低工资调整不低于13%

特派记者 祝亮 王玉 何曙光 沈娟娟
 

昨日下午2时30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就“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最低工资调整不低于13%

记者:基本工资现在每年都以两位数调整,未来有没有可能考虑在总体环境和个别需求的特殊情况下相应调整基本工资的涨幅?

尹蔚民: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问题,去年有25个省(市、自治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达到了22%,这个调整是在前年30个省(市、自治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前年30个省(市、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24%的调整幅度。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每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不低于13%。当然我们也知道,目前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经营遇到了一些困难,当然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劳动力成本上升是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们一直本着一个既积极又稳妥的态度来进行。我们最终的想法是让企业能够得到发展,让职工工资也能够有所提高,达到一个双赢的局面。

我国尚未试点弹性退休制度

记者:我的问题是目前上海等地已经开始探索女性弹性退休制度,请问中央层面对此问题有何考虑?

尹蔚民:我们国家现在退休年龄的年限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还是比较年轻的,退休的年龄是比较早的。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我们国家养老制度的挑战,也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特别是我们现在正处于逐渐由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向有限供给的转变过程,所以我们需要研究我国的退休年龄问题。

我现在需要纠正的是,个别地方不是在试点延迟退休年龄问题,而是在延迟领取退休金的年龄。因为退休年限的决定权在中央,我们现在还没有进行试点。无论是从完善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还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而言,这都是一项积极的、有效的,而且被世界各国实践所证明的一项很好的制度安排,但是目前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因为中国有中国的国情,需要论证和测算,也需要社会各界统一思想认识,我们会适时地提出这样的政策建议。

公务员聘任制 打破“铁饭碗”

记者:据我们了解,从2007年开始在深圳试点的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已经在国内一些省市相继推开,我们想了解目前公务员聘任制试点推广推行的实施情况。另外有些社会观察人士也说改革的初衷是把公务员这个铁饭碗变成瓷饭碗,但目前这种铁饭碗看来还挺铁的,不知道尹部长对此有何评价?

尹蔚民: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可以在部分公务员的职位实行公务员聘任制。聘任制公务员和我们所说的其他公务员还是有所不同的,他需要签订聘任合同,需要商定协议工资,需要加入养老保险。

从我了解的情况看,大家对深圳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给予了积极的评价。特别是聘任制公务员自身,他们给予了比较好的评价。认为这打破了“铁饭碗”,由原来的“铁饭碗”变成了“瓷饭碗”,所以更有了工作的动力。在全国能不能推行,这是深圳试点需要进一步回答的问题。所以我们还是积极支持和鼓励深圳市进行探索,不断完善聘任制公务员的办法,能够经过不断的总结完善,形成一套规范的制度和办法,以便为将来在全国推行聘任制公务员时提供借鉴。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