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滁城市民王先生前几年在琅琊山东大门外的一处山上游玩时,发现一块古石碑。王先生说,当时石碑已经被破坏,为使石碑免遭再次破坏,他就把石碑带回家了。近日,经文物部门鉴定,这是清代的“重修旷览亭记”石碑。昨日,琅琊山文物部门已将碑头带回。
市民爬山发现古碑
2008年底,滁州市民王先生爬山经过琅琊山东大门外的“重熙洞”时,在洞里发现一块古石碑,“石碑字体娟秀,但已经断成两部分,只能认出碑头的‘亭’字,感觉应该有些历史了。”王先生随后离开。
2009年,王先生再次返回“重熙洞”,没想到,石碑的下半部分已经不见了。担心碑头也丢失,王先生找来出租车,将碑头带回自己饭店里保存。
昨天上午,记者看到了这块石碑,整块碑头长约30厘米,宽约20厘米,隐约能辨认出“亭”、“重修之功”等字样。
王先生说,这块古石碑放在自己饭店里也不是办法,希望文物部门能给它一个归处。
经鉴定为清代石碑
昨天上午,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区园林文物科科长刘南川赶到石碑存放处,“这是一块‘重修旷览亭记’石碑,是文物,但还没评级,尾部已经丢失了,只剩下王先生带回的石碑头部了。”
对于这块石碑的来历,刘科长说,明代初期,当时琅琊山上发生战争,战乱结束以后就修建了一个亭子。因为亭子比较高,在亭子里可以俯览周围景物,取名“旷览亭”;明朝中后期,因为战争的原因,“旷览亭”屡遭破坏。
王先生所发现的“重修旷览亭记”石碑,应是清代时期当地乡绅重修了“旷览亭”,石碑是对重修行为的记述。
发现文物及时上报
对于王先生发现石碑后擅自带回自己饭店的行为,刘科长说:“虽然王先生是出于好意将碑头带回家保护,但是他违反了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刘科长告诉记者,文物具有不可复制性、不可移动性、不可再生性,像王先生这种做法是违法违规的。但他又是出于善意,并不是想占为己有,相关部门将讨论如何处理。
刘科长说,滁州是一座亭城,有很多类似的石碑,市民若发现之后,千万不能乱动,更不能占为己有,否则会触犯法律。发现文物之后,应立即向文物保护单位汇报,或者向地域所在地的相关保护单位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