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8月1日起,省城物业收费“一费制”开始实施。记者近日走访调查发现,已实施半年多的“一费制”竟很少有业主知晓,对“一费制”的具体内容更是知之甚少。
大多业主不知何为“一费制”
近日,记者走访了省城10多个小区,发现不少业主对“一费制”知之甚少。在黄山路与怀宁路交叉口一小区,不少家长正带着孩子在小区里散步。“你们小区的物业费是按照一费制收取的吗?”面对记者的询问,几位妈妈表示不知道啥是“一费制”。但有一位女业主表示,“不是按照一费制收取,每平方1.15元,半年收一次。”
在长江西路与青阳路交叉口一小区,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并不清楚“一费制”,“我住的是多层,每平方0.4元,一年620元。”在青阳路上的一处小区,小区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也称,“我们的收费价格,从2005年开始就是这样,一直没有变过,‘一费制’搞不清楚。”记者在走访了10多个小区后发现,不仅是业主,连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大都不知何为“一费制”,更别提严格按照“一费制”进行物业收费。
小区广告收益去向物业未公布
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必须先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的书面同意,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综合服务费,70%要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在鸣香苑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内均有滚动广告灯箱和宣传栏,广告箱内刊登着各类广告。“广告牌是物业搞的,从没和我们业主协商过,广告收益到哪去了,怎么分配的,我们也不知道。”鸣香苑小区一业主向记者说道。
在蓝岸雅居小区,记者看到,宣传栏内除了张贴着一些通知,还张贴着关于去年6月份至11月份公摊电费的明细表和发票复印件。该小区一物业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的公摊电费每次都公布,这样让业主交得明白。“滚动广告灯箱是我们物业竖的,至于收益用到哪去了,我不是太清楚。”
“从前物业没有公开过收益,从今年1月1日实行一费制之后,也没有公开收益。”石台路上一小区业委会的一位成员告诉记者。
房管局:小区管理存在难点和盲点
“物业必须公开账目,这是公共区域的收益,条例里也明确规定了。但从业主反映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没有公开。在管理上,也确实存在难点和盲点。因为管理主体的不同,有的是业主委员会、有的是物业企业,很难统一,也很难让双方配合来做。”蜀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合肥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一负责人表示,新规定实施后,新交付小区必须执行一费制。“物业收费上分为两种,一种为酬金制,即管理上的所有成本归业主,业主付酬金给物业,这样物业必须公开全部账目;另外一种为包干制,大部分小区适用的是这种,就是物业自负盈亏,账目不一定要公开,这是之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