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中国企业协会理事、杰出华商理事会终身理事长、美国商会巨额融资贷款协议、十几个亿的投资项目……这一连串的光环和令人惊叹的数字,谁能想到只是两名骗子精心编织的陷阱!3月2日,由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樊某、黄某合同诈骗案在泾县法院一审宣判,樊某获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黄某获刑九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樊某原是阜南县农民,很早就开始做生意,但一直没赚到钱。妄想一夜暴富的他打起了诈骗的歪主意,与怀着同样目的来泾县的福建人黄某不谋而合。
他们先是将自己“包装”成“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理事长”、“中国企业家协会理事”,通过虚假出资的方式注册成立了两家公司,诱骗他人签订合同,骗取建筑单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被告人樊某诈骗财物数额人民币340万元;被告人黄某诈骗财物数额人民币11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