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小微企业是吸收就业的重要渠道,为了促进合肥困难小微企业发展,合肥市日前出台多项支持政策。
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保
目前,不少小微企业存在因资金短缺而经营困难的情况。为此,合肥市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予以贷款贴息。获贴息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小企业划型标准:当年新招用就业援助对象、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达到企业在职职工的30%(超过100人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应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此外,面临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被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保费缓缴。缓缴时间为2012年内,缓缴期一次不超过3个月。另外,这些企业还可以申请社保、岗位补贴。补贴期均为2012年内,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开展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以及在岗职工培训的小微企业还可获得培训补贴。
帮企业引人才给补贴
在帮助困难小微企业健康经营的同时,合肥同时出台政策促就业。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以及各类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凡是向企业推介人才成功的,均可申请相关补贴。
具体来说,各类职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合肥市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向人社、财政部门申请每人3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合肥各类职业、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学制1年以上)在肥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且就业人数在50人以上,同时满足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保费条件的,合肥市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