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稳定是政协重大职责所系
应让80%的人住进“保障房”
将安徽列为金融创新实验区
女博士55岁 就退休太可惜
文化大发展不是 “文化大挣钱”
建议立法取缔 “活熊取胆”
3上一篇 2012年3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冯骥才、韩美林委员:
建议立法取缔 “活熊取胆”

 

“活熊取胆”无论是先前铁马甲式的虐熊,还是现今的造瘘引流,都是对熊人为和强加地制造终生不愈的创伤,都是非人道的,是为现代文明社会所不能接受的。

不能因为有某些药用价值和有较大的利益可图,给动物制造终生的创伤与痛苦,更不能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作为单纯的赚钱工具。如此“惟利是图”不仅有损国家的文明形象,而且在确立我们社会正确的价值观方面起到负面作用。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