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辽宁沈阳市法库县一个7人连环销售病死猪肉团伙,在一年多时间里将50余万斤的病死猪肉加工后销往省外,获取非法利益。法库县法院日前认定该团伙7名成员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以张宏义为首的3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重刑。
本案的3名主犯张宏义、沈玉秋、柴树东均是法库县人。2010年3月至2011年2月23日,张宏义、沈玉秋将收购的近50万斤病死猪肉加工后卖给柴树东,销售金额约200余万元。柴树东则利用添加剂等原料,将病死猪肉加工后销售到山东等地获利。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上述期间,被告人张欣驾车运送柴树东所购的病死猪,被告人刘成水负责卸车、检斤、加工病死猪肉。2011年2月,公安机关将刘成水的屠宰厂查封,现场查获122头病死猪及作案工具。经鉴定,现场查获的部分病死猪患有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