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再次下拨冬春救灾资金38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春荒期间受灾地区(包括贫困山区、库区)群众口粮等基本生活困难。
省民政厅、财政厅通知要求,各地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以现金发放的救灾款,要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