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2月27日上午,一女子爬上温州东瓯大桥的拱肋声称要跳江轻生,经救援人员劝解,她走下大桥拱肋。该女子自称与永嘉县某局一郑姓副局长有感情纠葛,而该郑姓副局长称,对方是存心敲诈他。
据悉,该女子小月(化名)是四川人,20多岁。当事副局长郑某说,小月在温州一家娱乐场所工作,他们两年前认识。今年1月,小月搬到他家住。10多天前,小月告诉他怀孕了。随后,小月开始向他要钱。对于小月的行为,郑某认为是在威胁和敲诈他。郑某说,他和妻子感情不好,“想离婚,但考虑到孩子,手续一直没办。我们已经分居3年了”。
小月说,自己曾在娱乐场所从事服务工作。并说她跟郑某同居两个月,怀孕了。郑某叫她去打胎,她向郑某提出要7万元,“这钱包括手术费,还有精神损失费和身体损失费。”小月称,郑某一直没给这笔钱。她跟郑某联系,郑某电话不接也不回,没办法才做出“轻生”的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