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在饭店吃饭如果从盘子里吃到一根头发,你是不是会觉得胃口全无?不过吃出头发跟我们今天要说的“闹心事”相比,可真的不算什么。合肥市民梧桐和同事在庐州烤鸭店里吃午餐,居然从炒饭里吃出了两粒老鼠屎。
消费者:两粒老鼠屎让我恶心到现在
2月22日中午,梧桐和同事来到位于省委大院里的庐州烤鸭店,分别买了份炒饭和炒河粉。“结果就在她盘子里发现了两粒老鼠屎。”梧桐给记者看了当时在现场拍摄的照片。
一张特写照片让记者也禁不住一阵反胃。“现在吃什么都不安全。就因为这两粒老鼠屎,我和同事这几天吃饭都没胃口,谁知道我会不会因为吃得太快也吃了老鼠屎却不自知呢?”梧桐显得很郁闷。
“现在吃什么都不安全。我们是看庐州烤鸭店是老字号才会来吃,现在看来真是不敢在外面吃饭了。”梧桐这样说道。真有这样的事情?周日下午,记者来到这家庐州烤鸭店,一探究竟。
庐州烤鸭店:赔偿事宜尚未达成一致
已是下午2点,但庐州烤鸭店仍然有客人在用餐。记者表明来意后,一余姓主管接待了记者。
余主管表示,庐州烤鸭店承认炒饭中出现老鼠屎,并对消费者表示歉意;出现老鼠屎的原因,可能是厨师在淘米的时候没有将米淘洗干净。“当天下午,我们就给所有的厨师和服务员开会了,要求不得再出现此类事情。”余主管说。
“我们当时表示会对消费者作出一定数额的赔偿,但是这位消费者说要我们赔偿她1000元,还要去医院检查,并要我们保证她在一年之内身体状况都不会因为此事出现问题。一年之内都不出事,这怎么可能呢?”余主管称,双方就赔偿事宜尚未达成一致。
“听说消费者后来找到了总公司。但具体怎样赔偿,我们还没有接到通知。”余主管告诉记者。
庐阳区卫生监督所: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消费者当天中午就找到了我们,我们当时也表示会对庐州烤鸭店进行处罚。”合肥市庐阳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一旦有结果,卫生监督所会依据《食品安全法》对庐州烤鸭店做出相应处罚,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餐饮业的经营者,提供的食物应当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给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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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小课堂:
今天的消法小课堂,将为大家讲述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5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向工商部门申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