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以来,合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规范家装市场,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规则、规章和办法,开展了反映强烈的合肥市家装市场大巡检,给广大市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家装工程验收导则,受到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为此,笔者对市装协会常务秘书长、家装委会长张清进行了专访。
笔者:首先请您介绍一下验收导则出台的相关背景和意义。
张清:《导则》的全称是《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导则》,通俗的说法叫做家装质量验收标准。家装是个新行业、新产业,相关规章和制度相对滞后,特别是家装工程的质量缺乏统一和权威的标准,正是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合肥市装协遵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组织相关专家起草了《导则》,六易其稿,于2011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作为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细化和配套,在合肥市范围内实施。2012年1月4日,即被中央电视台在新闻直播间以“质量验收导则发布,装修有章可循”为题,评价为一项“便民惠民新举措”予以多次报道。《导则》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家装市场、准确处理质量纠纷、提高企业施工质量和工程管理水平、维护家装消费者合法权益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笔者:请张会长对《导则》作一个总的介绍。
张清:《导则》共分十六章,依次为:总则、基本规定、抹灰工程、吊顶工程、门窗工程、轻质隔墙、裱糊与软(硬)装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细部工程、涂饰工程、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防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工程质量验收。另附导则用词说明。《导则》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定位略高于国家标准和安徽省地方标准,体现了合肥市对家装工程质量的重视和对辖区内装修企业工程管理和施工工艺的更高要求。
笔者:请张会长对《导则》的主要方面给广大市民作个点评。
张清:许多市民在装修时关注的主要方面往往是空间改造、外观设计、主材品质和报价等方面,如果能仔细地阅读一下《导则》,就会发现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中的内容十分重要,是做好家装的前提和基础。如“总则”中的八项严禁行为,如违反其中一项,家庭装修就可能发生严重问题。又如“基本规定”中对设计的要求,明确指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承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承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等,如果达不到这三条设计就不合格等等。其它条款都是对施工中各个工序和工艺的具体要求,市民一般容易看懂。
合肥市装饰协会印刷了一万份《导则》单行本,将在3月3日举行的“合肥市家庭装饰装修博览会”上发放,市民届时可去安徽国际会展中心展会现场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