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财政资金究竟怎么花?昨日,合肥市晒出了2012年的政府采购单,凡在目录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都应按制度集中采购;而未列入采购目录的,单价达1万元或年预算达1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1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也要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合肥各单位可自行组织采购的,只能是未列入目录且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金额满1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或单项采购金额满50万元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项目,采购金额满50万元的货物类项目,采购金额满3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都要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还须报合肥市政府批准。
昨日,合肥市还公布了采购目录的限额标准。其中,建筑物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单价2万元或预算1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独立办公楼物业管理费用年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都须要集中采购。合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办公用品、印刷项目、宣传公告项目、物业项目、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及加油等定点采购项目,都要按照规定执行。合肥市属国有企业采购也要参照执行。凡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按程序报合肥市政府批准,委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统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