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工商局消费者维权投诉中心获悉,2011年度传统商品、服务类消费矛盾比较突出,家用电器、烟酒饮料食品类、日用百货类三大类的申诉居高不下。与此同时,汽车消费、互联网服务、网购、电视购物等新型消费问题凸显,一些新型消费问题成为申诉咨询新焦点。
仅2011年一年,维权投诉中心有关汽车的纠纷咨询就高达719件。其中比较集中的问题主要在于: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维修无保障、新车车内污染问题严重、“返修车”销售现象时有发生等。
据介绍,部分厂家为了提高生产量,往往忽视汽车质量;而很多消费者又对汽车零部件、结构等不太了解,购车时听信销售人员夸大汽车性能和质量的宣传,上当受骗。与此同时,由于国家未出台相应的“三包”规定,出现问题后无法可依,以至于很多有关汽车的申诉处理起来不到位,消费者利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
一消费者反映其手机莫名奇妙多产生了180元的话费,找到该运营商客服。客服经了解后,告知该手机上网了。消费者说自己根本没上网,但客服说后台电脑计费系统有显示,意思就是说该号码手机在某时某地确实上网了。
“对于类似的申诉,很难凭着双方的表述作出判断,要真正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取得强有力的证据,需要一定的人力和技术手段。”执法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此类申诉主要反映在电信通讯服务、宽带服务、有线电视服务以及供电服务等一些公用企事业单位上。对这类垄断行业申诉,目前一般只能转到这些单位的客服部门。因为类似的纠纷取证有些困难,有的需要投入一定量的人力甚至一定的技术手段,但还是需要通过该企业的客服来解决。
随着网络、电视购物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这种方式消费,申诉咨询也越来越多。2011年关于这类咨询投诉达250余件,还有上升的势头。此类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是: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出现纠纷三包无处落实,价格暴利等。
据执法人员介绍,网购、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一些经营者利用这种非现场消费方式的特点,欺骗消费者。与此同时,由于网购、电视购物大都是异地购物,按照辖区管理的原则,异地的申诉处理起来力度不够;加之针对网购、电视购物这种新兴的消费方式,国家尚未出台相应的“三包”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也尚未出台,消费者利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