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的农产品一年内检查出农残超标3次,两年内的财政“项目扶持”就免谈了!记者从合肥市农委获悉,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今年起,该市拟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新规规定,一年内出现3次农药残留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基地,其申报当年和下年度的“财政扶持”项目将被取消。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通报”制
据合肥市农委农产品质监处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市将重点抓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拟出台的新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属地管理,强化县市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实施通报制度,对一年内3次农药残留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基地,取消其申报当年和下年度的财政扶持项目。
另外,记者还获悉,在具体监管中,合肥市以“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基地为重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市“三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园区100%纳入日常监管。
今年“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记者了解到,今年,合肥市还将逐步推进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通过市场准入带动基地准出,严把基地出口关和市场准入关。在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将建立健全生产基地生产情况数据库,完善生产档案、包装标识制度,对产地、产品进行编码。今年,将在庐江、长丰、肥西、肥东以及巢湖,另外还包括包河区、庐阳区各安排1~2个基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
据介绍, 2011年,合肥市首次进行生产基地准出制度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在8个生产基地建立了固定检测室,长丰县、肥西县各有2个生产基地建立固定检测点,对基地上市的蔬菜进行检测;在肥东县元疃镇的肥东丰宝种养殖有限公司等5处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