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确实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有病历或有关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确认、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申请免试,被批准理科实验操作免试的考生按6分计算。
考试时因考生本人操作因素造成事故受伤而中断考试的学生以实际已得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