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服务岗位安排或健康、生活等原因,的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三支一扶”人员经同意可在一定范围内调整服务地。这是记者从日前颁布的《安徽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的。据悉,该《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公开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工作。
“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的环境相对艰苦,此《办法》对这些人员应享受的特殊待遇均作出规定,具体包括“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各项保险,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等。因不同地区生活条件不同等原因,“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地点一般是不允许随便调整的。但此《办法》规定,因服务岗位安排或健康、生活等原因,的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经同意可在一定范围内调整服务地。
另外,为帮助“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满后能更好的发展,服务期间该类人员可参与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服务单位可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办法》中还规定,在有接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任务的乡镇,可择优选拔1至2名毕业生兼任该乡镇团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