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将于近日起开展2011年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定期检查工作,对该市范围内所有民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学校和民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学校进行年度检查。
据悉,此次民办学校年检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符合安徽省、合肥市有关民办学校设立基本条件及办学基本规定,教职工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并依法保障其正当权益。办学行为规范。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学校类型、办学地址、办学内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之前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此次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将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主管部门复查两种方式进行,首先是各相关民办学校按照年检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包括整理各项资料,完善相关工作,填写《年检报告书》,撰写自查报告并按规定的时间向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报告书。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学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期满,经过复查,符合合格标准的,年检结论调整为合格。复查不合格的,终止招生资格。学校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能够整改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间,终止学校招生资格。学校连续三年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不参加年检的,视为自动终止办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