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制定的公交车超载标准被公众质疑不合实际。根据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城市公共汽车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只要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而事实上,公交车再挤,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2月13日《郑州晚报》)
人们常把坐公交车称为“挤公交”,一个“挤”字生动传神。而“再挤也不超载”的公交标准,至少有三宗罪:一是增加治安犯罪概率;二是降低行车安全系数;三是影响公交事业发展。
现在,各地都在提“公交优先”。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优雅乘车、舒适出行,是广大群众应该享有的国民待遇,也是公共交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倘若坐公交等于活受罪,所谓的公交优先也只能是政府的一厢情愿,于民众口惠而实不至。期待“再挤也不算超载”的公交标准尽快修改,进而引导各级政府正视公交困局,加大公共投入,提高公交运力,改善超负荷运转现状,让乘坐公交出行真正成为一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