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赴港生二胎也属于超生,违反计生政策将受到处罚”。日前,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表示,只要夫妻双方户籍在广东省内,无论在内地生育还是在包括港澳地区的境外生育,根据相关条例,一般情况下只能生育一个子女,不得生育二胎。
记者从国家计生委了解到,国家规定夫妻双方若同为内地户籍,在港生育第二胎均视为超生,只是各个省市区处罚标准不同。据悉,我国对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也有规定。1998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发文表示,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生育政策的规定。当内地居民一方在香港合法定居后,可不执行内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夫妻双方如均为我国内地居民,在境外生育的子女回我国内地居住,办理了入户手续或两年内累计居住留满18个月的,在适用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时,应当计算该子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