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武汉光谷街头一位女子用铁链牵着三位男子在地上爬行,其间有男子更匍匐在地,舔舐女子脚上的鞋。组织者称这是行为艺术作品,是为了表现对男权社会的反抗,呼吁男女平等。(2月9日《武汉晚报》)
反抗男权社会,呼吁男女平等,这是无可非议的。可以说,是社会的责任、公民的责任。这几位行为艺术家,别出心裁、独具匠心,不惜以“虐待”男性的形式,来表达“男女平等”。这是平等?未来的男女平等难道是男性用“枷锁”将自己套牢,任由女性支配与指挥?
行为艺术,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引渡”到中国之后,中国的行为艺术爱好者,更多的时候是:有行为,不“艺术”。
作为艺术大家族的一个成员,行为艺术要秉承艺术的一般属性,遵从艺术的发展规律,尤其要虔诚地接受艺术批评。自有艺术作品及其传播、消费和接受以来,艺术批评就随之产生和发展,并且构成艺术理论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艺术活动整体中的一种动力性、引导性和建设性因素,既推动艺术创造,影响艺术思想和艺术理论的发展,又推动艺术的传播与接受。可眼下,行为艺术一意孤行,视批评为耳边风,这种“行为”本身就失去“艺术”。行为艺术不是“匍匐于地”,而是“站起来”,有尊严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