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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救体系”惠及贫困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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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2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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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救体系”惠及贫困群体

实习生 罗婷婷 记者 赵莉
 

星报讯 记者昨日了解到,2011年全省民政工作重点是打造“社会救助体系”,惠及广大困难群体,让贫困群体得到更大实惠,这也将成为2012我省民政努力完善的体系之一。

“社救体系”让群众得实惠

“我去年住院两次,总共花费医疗费10万元左右,医保报销了近3万元,医疗救助又救助了1.2万多元,几乎免去了我一半的医药费。”合肥市庐阳区吴郢社区居民郑某突患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一筹莫展,城乡医疗救助缓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等一张张社会救助“保护网”让这些困难群体得到了真正的实惠,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

今年各类救助标准或提高

2011年,城乡低保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295.96元,人均月补差251元,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达到1780元/人,人均月补差100元。

今年,我省民政将完善“三大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其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将成为重点之一。今年,我省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协同开展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和扩大覆盖面,稳步提高各类救助标准,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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