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龙年合肥城区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10天时间刚过,但为讨个好彩头,省城一家烧烤店的冯老板赶在正月十六这天炸响“开门炮”,不料却领回了警方的处罚。昨日,省城警方开出节后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首张罚单。
2月7日上午11时左右,省城六安路上一家烧烤店门口传来了噼里啪啦的爆竹声,震耳欲聋的“开门炮”一度阻止了过往行人的脚步,腾起的阵阵黑烟惹的路人不禁纷纷掩鼻,满地爆竹屑也被风吹得四散开来。辖区安庆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驱车赶到现场。据烧烤店老板冯某称,正月十六是个好日子,所以特地挑当天为烧烤店开张,他感觉还在过年,自己放个“开门炮”图吉利不会有多大的事,没想到警察会找上门来。鉴于冯某违法燃放事实已经发生,民警依法对冯某进行了处罚。
合肥警方提醒广大市民,2012年内,合肥城区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10天时间已过,以后再有燃放均属违法行为,对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民可拍照留存证据并及时报警举报,警方将依法予以处罚。据悉,依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新规,公安机关对个人和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可分别给予500元和5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