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2月7日,财政部、民政部下拨2011-2012年度第二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12.6亿元,要求各地将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至此,财政部、民政部共安排下拨63亿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
据了解,2011年12月15日,财政部、民政部下拨第一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0.4亿元,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将第一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全部下拨,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