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高校命名将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不能使用学校所在省(区、市)以外的地域名。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其中对于高校的设置、升级、命名等作出具体的规定。(2月7日《京华时报》)
笔者以为这条工作意见正当其时,而校名类似于人名,就是一个符号,不应该承载太多的内涵。并且一些校名的取法也并不如取人名那般复杂。校名的取法则“简单粗暴得多”:地市级的不够威风,要改成省级或者中国某某大学才够霸气。朴素甚至简明的嫌不够有面子,非要改成云遮雾绕的,冠之以华北、中北这样大方面的名称。专业性比较强的学院命名显然太掉身价,要改成综合性的名称才上得了台面。太白话的没有神秘感,要改成古色古香的名字才显得有历史底蕴。
以上尚且不属于硬伤,虽然不够规范,但还有合理的空间,更让人警惕的还在下面。例如一所市属院校,冠以首都之名,就大有匹敌百年名校的底气,更加让学子们云里雾里,一旦上错了船,受损失的不光是孩子,还有整个家庭。又如一所学校取一个与名校相似的名称,更加让人不辨“敌我”。
一个大而空的名字并不会给一个高校带来多少运气和利益,反而一个换汤不换药的大学有可能让校名成为笑柄,这样一来就更值得玩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