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中院获悉,制造省城“丰大苑杀妻害子案”的周某某(本报曾在1月11日作过报道),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周某某是长丰人。儿子喜欢上网又不听话,让他觉得自己的教育很失败,患有抑郁症的他产生了杀死儿子的想法。2011年8月14日,周某某用菜刀砍死儿子,并将阻止他的妻子砍死。
庭审时,周某某一直要求判他死刑。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某有家族精神病史,其也患有抑郁症,案发时正处发病期,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后,其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