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江苏一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案件近日在安徽阜阳颍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吨,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部分“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流向餐桌。盐业部门呼吁加强立法,增强打击盐业犯罪力度,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遏制私盐犯罪猖獗势头。
“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贩销
去年,安徽阜阳盐业和公安部门在公路上截获18吨私盐,并顺藤摸瓜,发现一起性质恶劣的“农药废渣盐”流入食用市场案件。经查,江苏镇江海天盐化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吨,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该公司并无盐品生产经营资质,其生产原料来自镇江江南化工公司生产农药后产生的废渣。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除草剂“草甘磷”,会产生一种污染性很强的工业废渣难以处理。2009年,商人徐敬东、陶先楚、刘伟等人在镇江成立了“海天盐化”公司,从该公司以每吨10元的价格收购农药残渣。
据了解,“海天盐化”在未取得生产、销售工业盐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将农药残渣清洗、烘干生产出工业盐。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海天盐化”共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吨。据调查,安徽阜阳截获的“农药废渣盐”,主要卖给当地小商贩用于制作烧饼、馓子等食品。
据安徽、江苏、山西省等盐务管理部门介绍,当前大宗贩销不合格食盐、工业盐和三无盐产品充当食盐销售的问题依然突出。
每个环节都产生100%利润率
经中国农业大学分析与环境毒理实验室检验,“农药废渣盐”中的农药“草甘膦”含量高达55毫克/公斤,类似于奶制品中的“三聚氰胺”,明显高于美国、欧盟、日本农产品贸易每公斤20毫克的安全标准。安徽阜阳目前未发现因食用“农药废渣盐”而产生的病例,但有专家认为可能会有潜在性危害。
据调查,“海天盐化”以10元每吨购得原料,生产总成本约每吨100元,以每吨350元至400元的价格卖给私盐批发商;私盐批发商再以每吨700元批发给不法粮油店,粮油店最后以每吨1400元的价格卖给小商贩加工食品。由此,“农药废渣盐”产业链上每个环节都产生了100%或更高的利润率。
据阜阳市盐务局副局长王道亚分析,当前,不法分子购买一吨工业盐为300元至500元不等,如果冒充食盐销售,售价可达700元至1500元不等,利润很高。而一次性购销20吨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才构成犯罪,否则只能没收和罚款。因此不法分子就通过小批量、多批次贩卖私盐,逃避刑事处罚。而行政罚款一般只是盐产品价值的3倍以下,因此犯罪成本很低。在高利润、低成本的诱惑下,此类犯罪高发。
打击盐业犯罪力度应该增强
我国现行的盐业管理条例施行于1990年,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据介绍,以江苏为例,对工业盐的管理主要依据省政府颁发的《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就地封存,没收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上述规定与《行政处罚法》之间存在冲突,由于《盐业管理条例》中没有对非法经营工业盐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实施办法》就不能对该行为规定行政处罚。
多地盐政管理人员建议,适当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形式加强对工业盐市场的管理,提高涉盐犯罪的惩处力度,同时建立盐务、公安部门的常态化执法联动机制,打击遏制各类制私贩私行为,从而确保国家食盐安全,保障持续性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