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年41岁的阿祥(化名)曾因犯盗窃罪,被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判刑10年。刑满释放后,敢说敢干的阿祥很快就成了滁州一家公司天长分公司的老总,后来被解聘。然而,阿祥却以公司的名字诈骗950万后,又敲诈勒索他人高达300万。
被解雇,“老总”诈骗950万
阿祥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十年,刑满后,2007年1月1日,阿祥与滁州市某公司签订了协议,承包经营这家公司的天长分公司。2008年3月20日,滁州公司解除了阿祥与天长分公司的承包关系,收回了天长分公司的印章。
2008年5月8日,阿祥伪造了天长分公司的印章,与天长市某镇政府签订了“旧城改造老河道清淤工程合作协议”,不久,工程像模像样地开工后,阿祥虚构四项工程需要用钢材,分别与扬州、上海、南京等地的钢材商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
随后,阿祥以支付小部分货款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的手段,实际付款440余万元后,四家供货商陆续向阿祥供应钢材3440余吨。这些价值1390余万元的钢材被阿祥以较低的价格抛售出去,共计骗取货款950余万元。
带手枪,敲诈勒索300万
纸是包不住火的,阿祥的骗局很快就露了馅,债主们纷纷上门讨债时,阿祥却于2010年2月份“消失”了。之后,天长警方立案侦查,将阿祥列为网上在逃人员。阿祥有个姓杨的朋友,曾以18000元的价格,买了一支手枪和6发子弹。2010年4月份的一天,阿祥找到杨某,把那支手枪和6发子弹借了过来,并一直不归还,带在自己身上。
2010年4月11日夜,天长商人大茂收到阿祥寄去的一份特快专递,并收到阿祥与狱友“大路”两人多次发来的短信,勒令大茂在4月22日、28日和5月8日,分别支付100万元,一共300万,否则,他的儿子必遭劫难。事后,大茂向警方报了警,4月22日,正欲从银行取出100万的阿祥、大路等人闻风而逃。2010年9月6日,就在阿祥和大路花10万元准备再次“行动”时,终于“出事”了。
终落网,数罪并罚被判无期
原来,经过艰苦侦查的天长刑警终于发现了阿祥的行踪,天长刑警和南京警察在南京市浦口区抓捕阿祥时,穷途末路的阿祥负隅顽抗,持枪拒捕,警察当场将阿祥和大路抓获,手枪和子弹也被警方缴获。
近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阿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阿祥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被告人大路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免予刑事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