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政府职员利用职务之便,将黑手伸向低保,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冒领、骗取城镇低保资金。近日,霍邱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
陈某,霍邱县某乡政府民政办会计,主要经办城镇低保业务。经法院查明,2009年12月,陈某擅自以本人及女儿陈某某等人的名义办理城镇低保,并于2010年第一季度开始领取低保补助金,直至2011年4月被取消低保资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骗取国家低保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陈某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出了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