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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公司新年收“大礼”
在安徽做月嫂,三年免征营业税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对家政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2014年9月30日前免征营业税。昨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2012年,无论是生产性服务业,还是生活性服务业,都将收到优惠“大礼”。

据省地税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研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的个人奖励,以及高级技术人才、特殊人才获得的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能够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文教卫服务企业,也有税收优惠。比如,民间投资兴办的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等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可免征营业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在安徽做月嫂,三年可以不交营业税”。昨日,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对各类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2014年9月30日前,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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