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效询价机构不足,朗玛信息成为A股历史上第二家中止发行的公司,两只基金也于近日相继宣布暂停参与新股询价。一级市场存在的“高股价、高市盈率、高募资”的问题备受关注,市场上要求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据了解,就目前新股发行制度问题,有关各方高度重视,在广泛征求市场参与方意见后,改良式荷兰拍卖制等有关政策改革有望在春节后推出,相关政策导向也逐渐清晰。
而有望推出的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是指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的机构以相同的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认购中标的股票数额。举例来说,假设某上市公司拟发行1000万股,报价最高的机构A为50元认购500万股,报价次高的机构B为45元认购300万股,报价第三高的机构C为40元认购200万股,则最后该股的发行价会确定为40元,且三家报价最高的机构将以40元的认购价得到全额配售,而无须采用抽签形式。假设报价第三高的有机构C和机构D两家,都是40元认购价,则将在优先全额配售机构A和机构B后,抽签决定剩下200万股的分配。
改良的荷兰拍卖制的好处在于,通过强化责任制约,可以避免机构联手形成垄断来操纵市场,从而获得暴利。在改良的制度下,机构参与者用实际认购的价格和数量来对自己的认购行为负责。以上述例子来说,假设机构A以最高价报价50元申购500万股,那其必须承担其后40元发行价全额配售的义务和相应风险。
有关人士指出,这种报价本身就隐含了对高报价行为的惩罚机制,增加了询价对象高报价的成本,从而起到约束询价对象合理报价、不敢滥报高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