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口一家公司在职工吃年饭组织抽奖时,公司老板的朋友现场拿出1万5千元港币设立3个大奖,3名职工有幸抽中,每人获得5000元港币。令人尴尬的是,获奖的3人第二天即被要求退回全部奖金。但3名中奖者拒绝了这一要求。 据《武汉晚报》
老板酒醉掏万元设大奖
据3位中奖者介绍,他们都是武汉东联保健器械有限公司的职工。1月9日晚,公司安排全体100多名职工吃年饭,公司老板的一位朋友也应邀参与。饭后,公司组织大家到一家歌厅娱乐并现场抽奖。当时,三等奖、二等奖的得主都是礼品。此时,喝多了酒的老板朋友拿出15000元港币,现场设立大奖让大家抽奖,公司负责人也没阻拦。2名女士和1名男士有幸抽中大奖,各得到5000元港币,让全体同事羡慕不已。
让中奖者意想不到的是,公司钟经理第二天却分别给他们打电话,要求收回他们抽中的港币,说是换成人民币重新发放。得到的奖金要收回,3名中奖者当然不答应。他们于是被威胁将从工资中扣除。
公司的职工闻悉此事后议论纷纷:哪有到手的奖金又收回的?
要求索回遭中奖者拒绝
昨日,该公司经理钟女士向记者介绍事情的原委,称应邀而来的一位朋友在酒醉后设奖是冲动之举,朋友的妻子得知后不干了,要求该公司归还这15000元的港币。
钟女士说,该公司负责人觉得,自己单位职工欢庆新春,不应要朋友拿钱,决定归还朋友的钱。可是,该公司一时没有那么多港币,只得电话通知3位获奖者,退还全部奖金。没想到此举在职工中引起轩然大波,也令公司、朋友和中奖的3人都尴尬不已。钟女士最后承诺,朋友的港币该公司设法去还;3名职工所中的大奖,该公司不再要求归还。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认为,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抽中大奖的职工在获奖之时,已与公司方构成了一种合同关系。3人所获得的5000元港币,是合法的个人收益,受到法律保护,公司无权再收回这笔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