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挂科” 只是一个“美好愿望”
如何看待“春节恐归”现象?
“三好生”评选不能成为“福利工程”
非常道
拾金不昧不是易碎品
“和谐文化”无关“创意”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三好生”评选不能成为“福利工程”

钱兆成
 

家长质疑“三好生”泛滥,校长称是顺应“需求”。“正是升学需求和家长的这种‘要奖’心理让学校在评奖问题上很难办,有时不得不增加名额顺应‘需求’。”南京一位知名小学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表示。(今日本报10版)

三好生,是一个用来评价一个德智体三方面均为优秀学生的荣誉称号。如果“优秀”称号仅仅属于一种“精神鼓励”倒也罢了,在这“理论联系实惠”的年代,人们都看到类似荣誉称号的含金量。无论如何解构“三好”意义,它的价值就在于在同等条件下一个学生比另一个学生有优先权,尤其体现在工作,升学上面。最差的作用也可以哄家长开心,给家长长面子,赢得家长的物质奖励。

在一个教育资源日益商品化,家长是顾客的年代,为了减少或缓解矛盾,维持“和谐”局面,某些学校的领导“想家长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遂把这在上面看来原则性很强的“评优”搞成了一项不折不扣的“福利工程”。 一打三好生,个个受表彰。

这项“福利工程”的“游戏规则”便是:“排排坐,分果果”。庄家轮流转,每年到一家。反正只要学生平时踏踏实实,这“优”字迟早会大驾光临。本以为家长们应该一团和气,但事实是某些家长们出于竞争的需要不愿意领这个情,并且笔者以为这样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也与“评优”的初衷相去万里。

笔者认为,一些方针政策性的问题应该合情合理,但事实上,到了某些基层执行者那里便成了“合情”而“不合理”。诸如“三好生”之类的荣誉,一是原则性很强,二是牵涉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故必须慎重对待,认真处理。与其让其在执行中变味,不如干脆取缔。例如呼吁取消“三好生”评优的声音屡屡出现,也有社会心理市场。否则,拿着原则当福利(甚至当人情),损害的只能是学校的形象和政策的声名。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