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1年至2004年的公司资产损益表上,北大资源集团一直处于负债运行的亏损状态。而此间3年,公司高管和部分员工却每年分得巨额奖金,总额近2000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材料,由公司总裁叶丽宁提议,公司董事会认可,北大资源集团董事长巩运明、总裁叶丽宁、副总裁黄琴芳、副总裁张永祥、常务副董事长仇守银等人先后五次通过转移房租收入等方式,将近2000万国有资产作为奖金私自发放,6名高管共分得1028万元。此举违反了《公司法》和北大有关校办企业发放利润的规定。
记者8日获悉,目前,6名涉案人员中的4人巩运明、仇守银、黄琴芳和张永祥已被海淀检方以私分国有资产罪提起公诉,另两名当事人叶丽宁和吕某仍在逃。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