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天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徽公司”)通过购买诸多奖项,并在各大招商网站投放虚假广告来对外招商并出售戒烟产品。仅一年多时间,“广告效应”为天徽公司带来20名加盟商并获得他们共计百万元的投资。但随后,加盟商发现其产品不仅没有戒烟效果,还有不良反应。昨日下午,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但未予当庭宣判。
伪造国际大奖进行虚假宣传“吸金”
2007年5月15日,葛某(中专文化,原天徽公司法人)成立天徽公司。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被告人葛某在经营天徽公司期间,从北京市亚光保健品厂及其他渠道购买戒烟产品后,以“剑客戒烟康”为名对外招商出售。
葛某通过印发《投资指南》等宣传资料、在天徽公司网站、各类招商信息网站发布虚假广告,聘用多名业务员,使用印有伪造的“日本蓝绶带奖”、“瑞士日内瓦世界卫生大会金奖”、“香港环境与生命保护协会金奖”、“中华医学会推荐产品”、“中国质量万里行放心品牌”等诸多奖项、证书、数字的宣传品进行虚假宣传,以吸引客户投资。检方指控其涉嫌虚假广告罪。
“广告效应”招来客户获取百万资金
其间,全国各地投资客户及消费者因看到天徽公司的虚假广告,投资加盟或购买其产品。葛某共收取到投资资金数百万元。其中,葛某从陈某某、郑某某等20名加盟商处,共获得加盟费101万余元。但陈某某等加盟商购买产品进行销售后发现,产品不仅没有戒烟效果还有不良反应,遂要求退货但未果。
另经查明,葛某购买戒烟产品支出成本计47500元,所交税费3120.57元,违法所得金额共计96万余元。2008年12月,天徽公司停业。2011年1月5日,天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
拒不认罪,称广告公司擅自为其宣传
对于检方指控,葛某在庭上拒不认罪。“我没罪!产品销售很多年了,我们都是通过体验式销售,没有做虚假广告。我们对产品做过检验,应该没问题。”葛某称,“奖牌、奖项是花了2000块钱,成为北京几家公司的会员后,对方给的,是业务员为了公司形象去做的。”
对于自己的公司有多少客户,营利多少,买、卖了多少产品,葛某均声称不知道。此外,葛某称,是广告公司自作主张为其做广告,自己毫不知情。
作为加盟商,陈先生在控告材料中称,他在名为U88的网站上看到了天徽公司的招商广告,广告中称该戒烟产品用日本技术生产,在国内畅销了10余年。与天徽公司合作的一家网络广告公司也证实,双方曾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广告内容要根据天徽公司提供的材料制作。
面对20名客户的控告和诸多证据,葛某始终坚称自己无罪,“我做的都是合法的,我没向网络上投放过广告。”据悉,此案未予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