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民王女士来电称,她家宝宝在上幼儿园,最近请了一个多月的病假,她听说这种情况下宝宝生病期间的伙食费,幼儿园应该予以退还,“不知道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
针对王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合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孩子因假不在幼儿园就餐,而又提前交纳了伙食费,幼儿园应该予以退还,“不过假期必须满多少天才能退款,就没有明确规定了,家长可以和幼儿园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