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2月2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萧县“7·16”特大涉黑案在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主犯胡杰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5月,萧县陆续接到群众对该县白土镇胡杰、胡长保等人犯罪线索的举报。通过秘密侦查查明,胡杰、胡长保、杨光长期盘踞在该县东南部白土镇、庄里乡、官桥镇、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和淮北市杜集区大庄镇一带,团伙成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长期垄断白土镇及周边的高岭土行业,垄断挖掘机施工工程,控制工程用料,非法经营网吧,开设赌场,从中获取大量非法利益。7月16日,萧县一举将该团伙17名成员悉数抓获,缴获各类枪支6支、电雷管132枚、管制刀具67把,扣押、冻结现金130余万元,扣押轿车、工程车辆16台。
经萧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胡杰因经常打架斗殴,在当地颇有恶名,胡杰之弟胡长保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胡杰为增强恶势力影响力购买了猎枪,并与杨光等人成了结拜兄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以胡杰、胡长保、杨光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期间,该团伙疯狂实施寻衅滋事27起、聚众斗殴6起、敲诈勒索8起、强奸7起、合同诈骗2起及非法买卖枪支、非法经营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近100起。
最终,法院判处胡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9项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胡长保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等8项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213万元;杨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等6项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55万元。
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