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政府如何确保这些住房分配在“阳光”下执行?入住的保障房怎样让老百姓出行方便?昨日下午,这些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被一一提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就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公开应答了17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现场“考问”。
如何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省人大常委会厉德才委员:前段时间媒体曝光了外省“六连号”现象,暴露了有关部门分配监管不严的问题,而我省如何避免出现此类现象,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明:感谢厉委员的关注,的确,只有公开公正才能把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里。我省目前建立了严格的审核机制,所有申请的住户都经过两轮的公示,同时在建设规划等五个重要环节上实行“阳光”操作。
厉德才:目前,基层反映多部门联动的住房信息系统应当尽快建立起来,请问在这方面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李明:目前,我省各市在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的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住房保障信息网络,明年上半年就可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这样就可以确保住房房源、保障对象和分配过程的公开了。
如何做到“进退自如”?
省人大常委会陈葵阳委员: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机制是依据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确定的,一旦收入超过规定的水平线,就要退出。比如一个下岗工人,没有退休前收入很少,而退休后马上工资收入就可能不符合居住廉租房的条件,但这些人又确实无房居住,请问,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保障房退出机制如何建立?
李明:退出机制是动态的,目前我省芜湖、宣城、滁州等地已经探索出一套可行的模式,一是差别化租金,二是先租后售。差别化租金就是符合条件的享受廉租房,收入达到相关标准时转到公租房执行,直到完全市场化操作。而先租后售就是保障性住房在成本价售出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如出售也得“卖”给政府。目前,我省正在参考外地先进经验起草制定《安徽省城镇保障房管理办法》。
怎样让老百姓出行方便?
省人大常委会周健委员:我们在调研时发现,一些地方性保障房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较为偏远,配套实施不够齐全,给受保障的住户出行购物、就医等带来不便,请问将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这个问题?今后如何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
李明:确实存在这种现象。今年年初到现在,从规划选址开始都在按照适宜居住、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来布局,保障性住房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设施完备的区域,合理确定套型比配的结构,离公交车站多远,小区配备教育卫生公共服务资源,并且这些都在相关标准中有详细规定,今后将逐步解决这样的问题,真正实现老百姓的安居乐业。目前,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施行《安徽省保障房住房建设标准》,从规划选址、设施配套和小区环境等方面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作出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