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鼓励公众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省公安厅日前出台《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举报超员100%以上的,奖励500元/车·次(具体奖励标准见图)。对匿名举报,只受理不奖励。
除了奖励标准之外,《办法》同时规定:举报期限为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设立举报中心,重点受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24小时举报电话为0551-2801593。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也将设立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人员24小时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另外,奖励经费兑现方面分为高速公路兑现和普通公路兑现两方面。
高速公路兑现:对于举报人在查处现场并要求现场兑现奖金的,由负责查处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填写《客运车辆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登记表》,并请举报人本人签字后,当场垫付相应额度的现金。对举报人不在查处现场的,由负责查处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填写《客运车辆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登记表》,连同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高速公路支队,经核实后,由高速公路支队统一以预存电话费的形式,存入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登记的移动电话。对不便采取预存电话费形式兑现的,可采取汇款、转账等形式兑现奖金。
普通公路兑现,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在处罚生效后,由各市、县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中心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单位办理领奖手续,或利用预存电话费等形式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