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即将结束,作为“十二五”的开端之年,今年的彩市也格外红火。而火爆销售除了可以给国家筹集更多的公益金之外,也为国家“创下大量税收”,成为了国家税收的一个新亮点。
近几年,国家彩票的年销量均超过了千亿元,不仅为国家筹集了更多的公益金,而且还极大地增加了国家的税收。特别是中奖者每年所缴纳的偶然所得税每年都呈上升趋势。据统计,去年彩票业为国家贡献的偶然所得税就达到了30亿元。
今年截至目前,仅全国联销乐透玩法一等奖所产生的个人偶然所得税已超21亿元,其中,8月29日上午,中国第一头彩、浙江省5.65亿元巨奖得主现身兑奖,除了现场捐献了2000万元,这位“中国彩王”还缴纳了高达1.09亿元的个人偶然所得税。
据许多业内人士预计,若加上二等奖以及其他玩法的偶然所得税,预计今年因大奖偶然所得缴纳的税收总额将大大超过去年的30亿元。
除大奖产生的偶然所得税外,彩票营业税也在税收方面立下汗马功劳。自2007年以来,我国彩票年销售额均破千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彩票代销单位销售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需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换句话说,随着彩票销售额的增长,彩票代销者缴纳的营业税也在逐年增多。
今年年初,财政部曾发布《2010年税收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报表。内容显示,2010年国内营业税完成11157.64亿元,同比增长23.8%。福彩等各类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成为服务业营业税较快增长主因。其中全年全国彩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5.5%,增长速度仅次于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的31.6%。 钟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