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51岁的浙江人邵某,为了牟利,购买纱头、布头、工业及生活废料、下脚料等原料,生产棉絮,不经任何消毒措施,就以全棉、A棉、B棉、皮棉等棉絮半成品,对外销售。今年9月4日,邵某的工厂被工商部门查获。近日,邵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警方移送至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悉,2009年8月,犯罪嫌疑人邵某办理了合肥市某棉絮加工厂的营业执照,随后租用了合肥市合瓦路上的22间厂房,购买了清弹机、破碎机、清洗机、开松机等设备,从事生产、销售再生棉棉胎及半成品。自2009年始,邵某每年到浙江省桐乡市大麻镇以3000元/吨~5000元/吨的价格,购买纱头、布头及工业、生活废料、下脚料等生产原料(经检验不合格),且每年购买1~2次,每次购买10吨左右。
之后,邵某伙同其内弟方某(在逃),先将原料用破碎机破碎,再用清洗机沾湿,用开松机将原料的棉絮弄松,再用清弹机将棉絮弹出来,磨板机加工棉絮,最后用打包机打包成棉絮半成品和成品棉胎。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没有任何消毒、净化程序。产品生产出来后,根据颜色的不同,邵某将产品分为全棉、A棉、B棉、皮棉等棉絮半成品,且主要生产、销售A棉和B棉,全棉和皮棉生产、销售较少。其中A棉以7.5元/公斤、B棉以5.5元/公斤、全棉以12元/公斤、皮棉以5元/公斤左右的价格对外销售,直至今年9月4日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