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本报记者采访“百汇城市广场”工地工人遭钢管砸死,遭推搡辱骂;17日,记者跟随安监部门采访时,又遭工地工人“飞踹”。昨日,记者获悉,辱骂并殴打记者的工人黄登金已被开除。
本报记者
业内同仁:记者的尊严不容践踏
对于本报记者正当采访时遭辱骂、殴打一事,《法制日报》安徽记者站站长李光明表示,辱骂殴打记者,是对记者尊严的一种践踏。
李站长指出,媒体具有曝光、公开、传播的属性,追求的是事实真相,辱骂进而殴打记者、阻挠记者的正当采访,意欲何在?
工人遭钢管砸死,是事实。记者得知情况,进而采访是为了将真相公之于众,从更深远的意义上说,是为了让大家引以为戒。然而,工人拒绝采访、殴打记者不得不让人觉得,该工地有“内幕”,是在故意遮挡、掩盖事实真相。正如打人者后来所说,自己是害怕工地被曝光“出丑”。可事实是,工人殒命比工地被曝光要“丑得多”。
热心读者:打人者不能一个道歉了事
江女士是本报热心读者,看到12月17日有关本报记者采访时遭遇暴力的报道后表示:“最近几年来,记者采访被打事件不是个例,也不是仅仅发生在合肥。我感觉这不是偶然,而是记者这一职业,在当下的社会氛围下,缺少应有的关爱和保护。”
针对记者采访中遭遇的种种“挫折”,江女士也表示:“许多本来很容易解决的问题,有关单位和部门,就是不愿意‘烦神’,只有经过报纸报道出来后,才会引起重视,这就让记者成为少数人的‘眼中钉’,进而正当的采访不能顺利进行,甚至遭到打骂。”
“应该尊重和理解记者的劳动,有关单位一定要给出说法,打人者更不能一个道歉了事。”省城某医院李医生看到报道后说。此外,李医生希望市民对容易引起关注的职业多些宽容和理解,“很多的问题,或许只有暴露在阳光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打人者:罚款5000元,开除出公司
记者采访表明身份后,打人者为何还会如此嚣张?经了解,殴打记者的小伙名叫黄登金,今年20出头,大学毕业不久。在工地上,黄登金主要负责一些数据处理等事宜。
当日,“飞脚”踹记者后,在民警的质问下,黄登金道出了实情:“心里窝火。”经了解,本报刊登该工地的安全事故及采访受阻后,黄登金被主管领导批评,后又被同学们“嘲笑”,因此,当着项目经理刘勇面,黄登金欲“复仇”、“解恨”。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百汇城市广场”工地承建方江苏信拓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对辱骂并暴力攻击记者的工人黄登金作出处罚。该公司责令黄登金罚款5000元,开除出公司,永不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