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2月15日,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有关工作,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并于近日下达。
据介绍,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是: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比2011年提高一倍,分别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
民政部、财政部要求,各地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要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公开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使发放工作透明公开,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同时,各地要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人员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或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扶。
另据报道,财政部、民政部安排63亿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据悉,民政部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向地方派出工作组,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投入,确保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