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9日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同时,被盗车辆可以退税。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车船税将按7个档次征收
1.0升(含)以下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小汽车按排量征税
《条例》规定:由于车船税具体金额最后要地方自行确定,因此地方制定金额时,要综合考虑本地区车辆保有和税负状况,并确认,乘用车应当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同时,机动船舶净吨位超过1万吨的,每吨6元;游艇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被盗车辆可退税
条例将免征范围进一步扩大和明确。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证明,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车船税属于财产税,是在保有环节征收的税种。此次车船税立法不是新开征税种,只是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