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占道经营 摊位“围堵”居民楼
房子不想买了 市民欲讨还订金
热线综合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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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想买了 市民欲讨还订金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民孙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最近,她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也支付了2万元订金,“可现在我不想买这个房子了,能否要求开发商退还订金。”

据孙女士介绍,她认购的新房有十几平方米的赠送面积,可她发现赠送面积不会计入房产证上的房屋总面积,“如此一来,我就不太想要这个房子了,我打算退房。”虽然已经决定退房,可她还有些疑虑,“房子退了,订金会退还给我吗?”

针对孙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的徐斌律师,他表示,购房双方签订了认购协议书,说明双方已经有了买卖意向,所以一般情况下,订金不予退还,“如果开发商有过错,业主可以据此与对方协商退还订金,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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