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正在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涉嫌受贿案,这意味着刘卓志将在北京受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省部级高官腐败案跨省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
刘卓志今年58岁,他于2008年1月27日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去年12月15日,刘卓志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12月23日,中央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今年7月份,中纪委通报称,中纪委对刘卓志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刘卓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和礼金。刘卓志的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