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加气站属烟火禁地,禁止使用明火。但阜南县一加气站负责人却以天冷为由,在营业室内使用电暖气。近日,阜南县消防大队依法对加气站负责人处以两日拘留。
11月30日,天空夹着雪花,阜南县消防执法监督人员走进加气站营业室内,看到墙角处放着一个取暖器。取暖器把周围的桌椅烘烤得发烫,执法人员当即把取暖器电源拔掉。执法人员表示,在烟火禁地使用明火会引发爆炸等严重后果。但加气站负责人却辩称:“天冷了,为了员工身体,才使用取暖器!”
目前,加气站负责人李某已被送到阜阳市拘留所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