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你想杀人就杀人吗?”“我没有一点点想杀他的意思。”法庭上,“婆婆”大声指责“媳妇”小梅(化名),而小梅早已泣不成声。今年8月28日晚,小梅因琐事将男友的弟弟捅死,昨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小梅涉嫌故意伤害罪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梅,1979年生,肥东人。公诉人刚刚把起诉书宣读完毕,被害人小明(化名)的母亲就冲着被告席上的小梅大声呵斥,情绪很激动。庭审结束后,她更是躺在地上打滚不起,哭着为儿子讨说法。
检方指控,今年8月28日晚小梅尾随小明,用随身携带的并用T恤包裹的水果刀,乘小明不备刺中其胸口两刀,致其当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责。因有四个月的身孕,小梅被允许坐着受审。看到自己作案时的鞋子等证据,小梅再次失声大哭说:“我不是故意的”。小梅一直称小明的哥哥是“老公”。 据悉,小梅与男友在一起已经五年了,租住在庐阳区舒大郢,男友弟弟小明原本和他们租住在一起,与小梅发生矛盾后搬到离哥哥不远的地方租住。
小梅说,当晚12点她看到男友还没有回家,于是出去找,因为天黑害怕所以拿了把水果刀,遇到男友及其弟弟后,小梅质问男友到哪里去了,随后她与男友发生冲突,男友打了她几巴掌,并扔下她先回家了。
于是她就抄近路回家,路上又遇到小明,就问小明有没有拿她家的钥匙。小明不理她继续往住处走,看小梅还跟着就返身向她走去,由于速度很快,小明碰到刀上了,随后她一只手拍着小明的肩膀,拿刀的另一只手不小心又碰到了小明,但她表示不知道有没有刺中小明。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