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长丰县居民汪女士来电反映,从11月20号开始,水家湖至合肥、各乡镇至合肥、各乡镇至水家湖的客运汽车,不论远近,每位乘客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包括途经长丰境内的寿县班车,也被强行要求加收费用,“这样的加价合理吗?”
对此,长丰县物价局的工作人员称,现行长丰县公路客运票价是依据安徽省物价局、交通厅2001年等有关文件批复执行的,近年来,由于人员工资、原材料(燃油)价格、维修费用不断上涨,尤其是燃油价格持续上调,如果不实行增加燃油附加费用,经营者无法继续经营。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此次加费是在请示上级物价部门同意,并经长丰县政府批准实行的临时措施,待省政府穏价措施解冻后,将及时理顺交通运价。